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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商好不好,我们说了算?

来源:天津松鼠找房网-美丽屋 发布于 2021-08-25T13:52:04 点击: 701

  为加强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房地产开发行业健康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该文件计划于2021年10月1日起试行。该办法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填报本企业的基本信息、开发经营信息、良好信用信息。所以对房地产开发商每个人都有监督权和违规举报的权利,既维护了自己的权益,又规范了房地产开发商的行为。

  根据管理办法,信用评价满分为1000分。其中企业基本信息600分,开发经营信息200分,良好信用信息200分。不良信用信息为减分项。信用分值=基本信息分值+开发经营信息分值+良好信用信息分值-不良信用信息分值。

  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本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更正或撤销有关信息的书面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相关信息提供部门在接到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转交的申诉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告知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申诉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核查结果,决定是否对相关信用信息予以调整。

  通过这样一种手段,将企业信用展现的越来越透明化,人民群众可以直接清楚地了解到企业的信用程度,然后决定要不要考虑其开发的房产。这对房地产的开发商无疑也是一次考验,对信用良好的企业,我市将从优先办理审批手续、优先受理提取监管资金申请、优先推荐参与评优评先、免予资质动态核查等方面进行奖励。对失信企业,相关部门将采取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检查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约谈其主要负责人、从严行政审批、对商品房预售资金从严监管、不推荐评先评优、记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个人信用记录等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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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玲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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