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松鼠找房网-美丽屋

天津松鼠找房网-美丽屋一站式购房平台

父母天津房子赠与外地无户口子女,城镇户籍子女能否通过分家析产 取得父母的宅基地房屋

来源:天津松鼠找房网-美丽屋 发布于 2024-01-03T11:08:26 点击: 59

前言:在遗产的继承过程中往往会发生很多纠纷和矛盾,尤其兄弟姊妹中,既有城镇户籍,又有农村户籍的,发生矛盾和纠纷的事情比较常见。因此,一部分父母为了避免纠纷和矛盾的发生,会在生前组织子女各方签订分家析产协议,这自然会涉及到宅基地房屋的分割问题。这看似是父母对自己私权利和合法财产的处分,但实则涉及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的处分问题。那城镇户籍子女是否能够通过分家析产取得父母的宅基地房屋呢?笔者结合城镇户籍子女可以依法继承宅基地房屋并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和阐述。

一、宅基地的申请主体及宅基地房屋分家析产的相关规定

我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由此可知,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申请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应当属于该户内的所有成员,而不是申请宅基地时所登记的户主。宅基地面积的审批同样系以该户内成员数量为依据,宅基地房屋建成以后,不论该户内成员户籍是否转为城镇户籍,还是该户内成员户籍迁出,均不能减少宅基地房屋的使用面积,也不能影响或剥夺该户内成员对该宅基地的使用权。

2016年5月30日原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2021年6月7日由自然资源部进行修订)第10.3.1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1.依法继承;2.分家析产;3.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4.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规定属于国家有关规定范畴,我们从上述规定可知,除了依法继承外,分家析产也属于可以办理宅基地房屋转移登记的情形。

综上,笔者认为,我国现行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未禁止父母以分家析产方式将自己的宅基地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

二、分家析产赠与宅基地房屋与依法继承宅基地房屋的异同

现行法律及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城镇户籍子女依法继承宅基地房屋,笔者认为至少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宅基地房屋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依法受法律保护;二是城镇户籍子女与被继承人之间属于特定的身份关系,允许城镇户籍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符合公序良俗;三是依法继承宅基地房屋,不会影响和侵害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四是在当前房地一体的原则下,依法继承宅基地房屋,不会改变宅基地的性质,也不会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市场流通。那父母通过分家析产赠与自己子女宅基地房屋,与依法继承宅基地房屋是否有本质上的区别呢?笔者认为,二者没有本质区别。

首先,宅基地房屋属于父母的合法财产,父母依法享有处分自己合法财产的权利;其次,不论是城镇户籍子女还是农业户籍子女,均属于法定继承人之一;再者,父母通过分家析产赠与城镇户籍子女宅基地房屋,不会改变宅基地的用途,不会影响宅基地的性质;最后,父母通过分家析产赠与城镇户籍子女宅基地房屋,不会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市场流通,不会影响和侵害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笔者认为,城镇户籍子女依法继承宅基地房屋与父母通过分家析产赠与城镇户籍子女宅基地房屋,在本质上是一样的,殊途同归。只是一个是在父母百年以后取得,一个是在父母生前发生,二者仅存在时间上的差异罢了。

三、城镇户籍子女通过分家析产取得父母宅基地房屋的理由和依据

(一)城镇户籍子女通过分家析产取得父母的宅基地房屋,有法理依据。

父母在农村,且享有宅基地房屋的城镇户籍子女,基本上都是来自农村,他们在转为城镇户籍之前,也都是农业户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他们的父母在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时,他们属于该户内成员之一,也就是说,房屋所占的宅基地面积中,包含了他们的份额自然宅基地房屋也有他们的份额。基于我国实行的是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只有经登记的权利人,才是不动产物权的所有权人,而现实中宅基地房屋一般登记的权利人都是父母,但不能据此而否定不动产物权的基础和来源。因此,城镇户籍子女通过分家析产取得父母的宅基地房屋,有法理依据。

(二)城镇户籍子女通过分家析产取得父母的宅基地房屋,有法律依据。

天津房产赠与外地人_父母天津房子赠与外地无户口子女_天津房子赠予外地父母

2016年5月30日原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2021年6月7日由自然资源部进行修订)第10.3.1条宅基地房屋转移登记的适用范围中,亦包括了分家析产。并且这里所规定的分家析产与依法继承一样,没有附带任何条件限制,因为分家析产与依法继承本身就是针对特定身份和特定人员的,也不需要另行限制。因此,城镇户籍子女通过分家析产取得父母的宅基地房屋,有法律依据。

(三)城镇户籍子女通过分家析产取得父母的宅基地房屋,有社会基础。

我国很大一部分城镇户籍子女,是为了进城务工或子女读书,他们在城镇生活并不富裕,有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可能还比不上农村的兄弟姊妹,如果基于他们的城镇户籍而剥夺他们通过分家析产协议取得父母宅基地房屋的权利,有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就如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同命不同价的问题一样,会让大家觉得这是一种歧视,一种不公的对待。而且,如果只允许农业户籍子女可以通过分家析产取得父母的宅基地房屋,而城镇户籍子女不能取得,容易造成新的社会矛盾,引发新的纠纷。这不是父母和子女以及社会民众所希望看到的,大家都希望能够得到平等的对待。因此,城镇户籍子女通过分家析产取得父母的宅基地房屋,有社会基础。

(四)父母通过分家析产赠与城镇户籍子女宅基地房屋,能够提前化解纠纷矛盾,避免亲人之间反目成仇。

因社会环境的影响以及文化水平的差异,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在思维和理念上可能存在一定差异,二者之间存在矛盾也属于正常现象。父母在,兄弟姊妹之间即使有矛盾,也会顾及父母的颜面,尚能和睦相处,而一旦父母百年以后,兄弟姊妹之间没有了顾忌,通情达理的,还可以沟通或协商解决,如果斤斤计较的,轻则恶语相向,重则大打出手,亲人之间反目成仇。因此,很多父母都会选择在生前组织子女之间签订分家析产协议,避免继承过程中发生矛盾。可能有人认为父母天津房子赠与外地无户口子女,父母可以通过立遗嘱,将财产的继承提前安排好,以避免矛盾的发生,但事实上,中国人对死亡很忌讳,生活中一旦和“死亡”相关的事情,口不能提、书不能言,所以很多人很忌讳谈论立遗嘱,造成家人们因遗产问题而闹得不可开交。因此,父母通过分家析产赠与城镇户籍子女宅基地房屋,能够提前化解纠纷矛盾,避免亲人之间反目成仇。

(五)父母通过分家析产赠与城镇户籍子女宅基地房屋,与农村居民向城镇居民出售宅基地或宅基地房屋,二者存在本质区别。

第一,处分主体不同。农村居民向城镇居民出售宅基地或宅基地房屋,针对的主体是不特定的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没有特定的身份关系,而分家析产针对的主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的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存在特定的身份关系。

第二,处分方式不同。农村居民向城镇居民出售宅基地或宅基地房屋,是一种以营利为目的的买卖方式,而分家析产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无偿赠与方式。

第三,处分结果不同。农村居民向城镇居民出售宅基地或宅基地房屋,是将宅基地使用权直接流转给与集体经济组织没有任何关系的第三方,且存在宅基地使用权再次流通的风险,会侵犯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分家析产中接受宅基地房屋的成员原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使用权面积的审批中,本身就包括了该成员的份额,存在法律上的牵连关系,不会导致该宅基地使用权的再次流通。

综上,笔者认为,城镇户籍子女通过分家析产取得父母宅基地房屋,有法律依据,有社会基础父母天津房子赠与外地无户口子女,能避免、化解矛盾纠纷,可以参照继承予以许可和实施。

四、解决方案

当前的法律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均没有禁止父母通过分家析产赠与城镇户籍子女宅基地房屋,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得不到支持。部分人认为,父母在通过分家析产处分宅基地房屋的同时,处分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侵犯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但依法继承也同样会处分宅基地的使用权,难道就不侵犯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吗?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可以由自然资源部出台相应规定,对父母通过分家析产赠与城镇户籍子女宅基地房屋的效力进一步予以明确,或者由最高人民法院针对依法继承和分家析产出台司法解释,以解决此类遗产继承的纷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tag标签:

责任编辑:天津房价
天津咨询热线
天津看房团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天津松鼠找房网-美丽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天津松鼠找房网-美丽屋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授权使用的转载需注明出处。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文章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天津松鼠找房网-美丽屋赞同其观点,如需修改或者删除,请联系本站。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