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松鼠找房网-美丽屋

天津松鼠找房网-美丽屋一站式购房平台

天津买房政策

来源:天津松鼠找房网-美丽屋 发布于 2023-04-24T15:32:00 点击: 1

一、实施区域性住房限购

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再次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三、加强住房金融监管

金融部门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监督检查,督促商业银行严格对购房人首付款进行核查,严禁各类机构违法开展首付贷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维护住房信贷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

四、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许可管理

对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取得基础部位验收证明,以及取得基础部位验收证明后30日内未申请办理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提高申请商品住房销售许可工程形象部位标准,6层以下(6)建筑需达到封顶,712层建筑需达到6层以上,13层以上(13)建筑需达到总层数的50%

商品住房项目建筑规模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每期申请销售许可面积不得低于3万平方米(尾盘除外),商品住房项目建筑规模在3万平方米以下的,须一次性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幢。项目建筑规模以规划许可证记载面积为准。

五、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销售许可时,应当在商品房销售方案中申报每幢房屋单位建安造价、销售单价上限和每套房屋销售价格上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并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后10日内,要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信息及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上限。市国土房管局同时将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上限在天津市房地产综合信息网上公布。

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中介机构不得高于公布的销售价格上限宣传和销售商品住房。

六、加强新建商品房销售监管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代理机构对未取得销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需签订预定协议的,应当通过天津市商品房销售管理系统网签《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并在2个月内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反复预定的方式囤积准售房源,每套房屋预定次数不得超过2次。商品住房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

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结合辖区实际,组织相关管理部门承担和落实本区域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责,确保本区域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对发布虚假房源消息、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倒卖房号、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国土房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严肃处理。处理期间可关闭涉事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商品房或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打印功能,情节严重的,同时向社会公开曝光。

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平台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正确分析解读房地产市场政策及运行情况,引导居民住房理性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对于各类机构及个人利用各种公共平台散布虚假消息,制造、传播谣言的,由公安、网络信息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制定具体管理措施,认真落实本实施意见规定事项。

640x360-22-2

 

 


tag标签:

责任编辑:创始人
天津咨询热线
天津看房团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天津松鼠找房网-美丽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天津松鼠找房网-美丽屋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授权使用的转载需注明出处。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文章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天津松鼠找房网-美丽屋赞同其观点,如需修改或者删除,请联系本站。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

相关推荐